永辉超市近日发布公告,披露了一起关于股权转让款的违约事件。根据公告内容,公司与大连御锦签订的《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亿元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支付。然而,截至公告披露日,永辉超市尚未收到该笔款项,大连御锦未履行付款义务,构成违约。
永辉超市表示,已向大连御锦及其担保方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加速到期通知函,并要求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公司计划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追究相关方的法律责任。
从万达商管的业绩表现来看,今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68.5亿元,同比增长5.49%,但归母净利为48.35亿元,同比减少了28.16%。
值得注意的是,违约方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沈柏松,注册资本为50万元。股权穿透后,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为大连御锦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为100%,孙喜双为实际控制人。
香颂资本董事沈萌表示,此次事件与当初大连万达上市对赌失败后,永辉超市要求万达回购的安排有关。他指出,如果担保方也不能履行付款义务,那么将按照担保条款进行赔偿。对于永辉超市而言,如果不能尽快顺利收回款项,将降低其经营流动性并增加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