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超市近期发布公告,指出根据先前协议规定,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亿元本应于9月30日前完成支付。然而,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公司仍未收到该笔转让款项,购买方大连御锦未能按约履行付款义务,构成违约行为。
针对此情况,永辉超市表示,公司已向大连御锦发出加速到期通知函,要求其立即支付款项,并请求王健林、孙喜双以及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永辉超市还计划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以追究前述相关方的法律责任。
回顾此前,2023年12月,永辉超市曾公告拟向大连御锦出售所持有的3.89亿股万达商管股份,转让价格为45.30亿元,并指定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交易担保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