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远洋集团”)近日宣布,其在境外债务重组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根据公告,远洋集团决定将基本同意费用的截止时间从原定的2024年10月18日下午5时(香港时间)进一步延长至2024年11月1日下午5时(香港时间)。
公告中明确,那些在提早同意费用截止时间(即2024年8月8日下午5时(香港时间))或之前已有效加入重组支持协议的现有债务工具持有人,无需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他们的加入依然有效且不可撤回,并符合条件地有资格收取相当于特定参与债务本金总额0.10%的提早同意费用。
同样,对于那些在第二次延长后的基本同意费用截止时间(即2024年10月18日下午5时(香港时间))或之前已有效加入重组支持协议的现有债务工具持有人,也无需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他们的加入同样有效且不可撤回,并符合条件地有资格收取相当于特定参与债务本金总额0.05%的基本同意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