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突发!证监会再立案!胆子太大!这家公司涉嫌拒绝、阻碍执法

   发布时间:2024-10-28 06:03 作者:杨凌霄

10月27日晚间,紫天科技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涉嫌拒绝、阻碍执法,以及LIXIANG(李想)、宋庆、李琳涉嫌拒绝、阻碍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LIXIANG(李想)、宋庆、李琳进行立案。

就在10月27日晚间,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中,揭开了紫天科技被立案调查的相关情况。

9月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依法决定对紫天科技立案调查。10月25日,因涉嫌拒绝阻碍执法,中国证监会依法决定对紫天科技及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宋庆、总经理李琳、财务总监LIXIANG(李想)立案调查。

深交所在关注函指出,除上述两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外,紫天科技还因涉嫌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被福州市公安局立案调查。“福州市公安局对你公司立案调查后,办案人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宋庆、李琳、LIXIANG(李想)等人,均未获回应。”关注函指出,福建证监局已将上述事项明确告知紫天科技,并要求公司立即就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在关注函中强调,根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十一)项的规定,上市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予以公告,“紫天科技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规定,立即就公司被福州市公安局立案调查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同时表示,针对公司未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违规行为,深交所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并视案件调查情况依法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注意到,深交所在9月7日就曾下发关注函,其中提到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于9月6日向公司下发《调查通知书》和《立案告知书》。当时深交所就明确指出,上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属于应当立即披露的重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立即就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相关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过公开信息显示,紫天科技当时并未披露相关公告。

除此以外,紫天科技还曾在6月1日公告称收到独立董事督促函。当时独立董事钟晓永、汪速、孟繁锋共同提交督促函: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年报问询函》及《关注函》和福建证监局关注的问题,督促公司尽快回复并加强内控管理。

校对:廖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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