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啸虎回应月之暗面仲裁:张予彤有14%免费股,因“隐瞒并欺骗”被解雇

   发布时间:2024-12-05 16:20 作者:陆辰风

12月5日凌晨,金沙江创投主管合伙人朱啸虎朋友圈发文,对月之暗面创始人杨植麟和联合创始人兼CTO张宇韬近期被循环智能时期投资人提起的仲裁事件做出回应。他表示,月之暗面本来就是循环智能内部已经开发2年的项目,“分拆”到今天依然没有得到循环智能股东决议的签字,根本不只是豁免的问题,张予桐(张予彤)是被金沙江解雇的。

事件的起因可追溯到11月11日,一篇由“暗涌Waves”发布的报道揭露了月之暗面的创始人杨植麟与联合创始人兼CTO张宇韬因在循环智能时期的投资问题,在香港被投资人提起仲裁。仲裁的核心争议在于,杨植麟和张宇韬在未获得循环智能几个投资方(金沙江创投、万物资本、靖亚资本、华山长盈和博裕资本)的同意豁免书的情况下,启动了新的融资并创立了月之暗面。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循环智能的投资人都参与了此次仲裁,红杉中国、真格基金等早期即投资月之暗面的机构并未参与。

面对投资人的指控,月之暗面迅速通过铭德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David Morrison律师发表声明,称该仲裁事项既缺乏法律依据,也不具备事实基础,并表示将依法提出抗辩。

在朱啸虎朋友圈的回应中,揭示了这次仲裁更多不为人知的细节。他表示,这不仅仅是豁免的问题,董事决议的签字一直拖到分拆大半年后的今年1月才完成,且因某董事(张予彤)隐瞒自己在新拆分的公司中有重大利益冲突(900万股,相当于初始股份的14%,远超母公司循环智能拿到的9.5%股份),该决议的合法性也备受质疑。

朱啸虎还指出,张予彤不仅向基金合伙人和其他循环智能投资人及股东隐瞒了自己在新公司中的巨大股份,还欺骗了他们,这一行为违反了基金合伙人对LP(有限合伙人)的受托责任,也违反了公司董事对股东的受托责任。因此,张予彤被金沙江创投解雇。

朱啸虎认为,这个案例确实值得成为中国创业风险投资史上的经典案例:如何合法合规的分拆公司;fiduciaryduty受托责任是投资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无论是GP对LP的受托责任还是董事对股东的受托责任。

资料显示,循环智能(Recurrent)是一家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控股股东为北京睿科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睿科伦成立于2016年,杨植麟、张宇韬、陈麒聪均持股27.19%,三人担任的职务分别为AI与产品负责人、首席技术官、首席执行官,投资方包括博裕资本、红杉中国、金沙江创投、真格基金等。

月之暗面成立于2023年3月,并于同年10月推出了明星产品Kimi,该产品的访问量一度超越文心一言。随着一轮又一轮融资的注入,月之暗面的估值被推至33亿美元的惊人高度。在这场资本盛宴中,一些未能搭上财富快车的“老股东”为了争取更多的利益,不惜与昔日的合作伙伴“反目成仇”,从而引发了这场仲裁风波。

以下为金沙江创投主管合伙人朱啸虎在朋友圈发文:

事实其实非常简单:

1) “月之暗面"本来就是循环智能内部已经开发2年的项目;

2)分拆到今天依然没有得到循环智能股东决议的签字,根本不只是豁免的问题,董事决议一直拖到分拆大半年后今年1月才签字,但因为某董事(张予桐)隐瞒自己重大的利益冲突也可以被认为无效;

3)张予桐向基金合伙人,其他循环智能投资人/股东故意隐瞒并欺骗自己在新拆分的公司有巨大的免费股份(900万股,相当于初始股份的14%,远超孵化月之暗面2年的母公司循环智能拿到的9.5%)的事实,违反了基金合伙人对LP的受托责任,也违反了公司董事对股东的受托责任,而被金沙江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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