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云股份因虚增收入利润将被ST,信披违规遭大连证监局重罚

   发布时间:2024-12-11 12:33 作者:沈瑾瑜

近期,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云股份”)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收到了大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一处罚源于智云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虚假记载,导致其股票交易将面临其他风险警示。

事件的起因可追溯到2020年,智云股份收购了深圳市九天中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简称“九天中创”)81.3181%的股权,九天中创由此成为智云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然而,正是这一收购行为,为后续的信息披露违规埋下了伏笔。

据告知书透露,2022年,九天中创通过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导致智云股份的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具体而言,九天中创的上游三家供应商以采购原材料的形式购回其出售给下游客户的设备,从而虚增了2022年度的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其中,九天中创与江西米赞之间的虚假销售收入高达5973.45万元,利润为2411.23万元,分别占智云股份同期披露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13.27%和7.09%。

为了确认上述虚假收入,九天中创在2022年4月至10月期间,分多笔向武汉冠威、深圳市青睿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鑫明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供应商转款共计6820万元。而这些款项在当天或几天后,又通过这三家供应商转给了江西米赞,江西米赞再将大部分款项转回给九天中创,形成了明显的资金循环,而并没有对应的真实销售业务。

直到2024年4月19日,智云股份才发布公告,更正了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冲回了相应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这一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对于这一违法行为,大连证监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智云股份被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时任智云股份董事长、总经理师利全,因未能有效管控九天中创并阻止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九天中创时任总经理周非也因组织实施财务造假行为,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包锋、李超、罗东、邹梦华、张秀敏等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的警告和罚款。

智云股份成立于1992年,并于2010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成功上市,成为大连市第一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成套智能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技术和产品覆盖国内众多发动机厂商。然而,尽管在技术和市场上有着一定的优势,但此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无疑对其声誉和财务状况造成了不小的打击。

从财务数据上看,2024年前三季度,智云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58亿元,同比下降9.26%;归母净利润1275.72万元,同比下降92.68%;扣非净利润1222.94万元,虽然同比扭亏,但整体业绩依然承压。然而,在二级市场上,智云股份的表现却相对不错,近期股价累计上涨了51.64%,这或许与市场对智云股份未来业绩改善的预期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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