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养老新探索:养老信托能否成为银发经济新引擎?

   发布时间:2024-12-25 20:11 作者:朱天宇

近期,金融监管总局发布了一项旨在提升金融服务适老化水平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着重强调了增加适老化金融产品的供给,并提升保险及健康服务水平,以适应我国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在此背景下,养老金融成为了金融机构关注的重点,信托公司也不例外,纷纷探索如何更好地融入国家的养老战略。

养老信托,作为信托公司开展养老金融业务的一种形式,涵盖了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三大方向。随着信托业务“三分类”政策的实施,信托公司主要通过养老金服务信托、养老理财信托、养老服务信托以及养老产业信托等模式,积极参与养老金融市场。

其中,养老服务信托凭借其跨期管理、稳定性及持续性等制度优势,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养老规划服务。自2020年以来,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开始涉足养老服务领域,推出了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信托产品。

以五矿信托为例,该公司推出的“五矿信托——颐享世家养老信托”模式,通过整合养老社区、高端医疗、适老化改造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养老服务。而爱建信托则在2020年成立了“爱建信托—朱家角养老财产权信托”,该项目通过购买信托产品与缴纳服务费的方式,使全体受益人共同拥有养老社区物业资产,并选聘专业养老服务公司提供服务。

“爱建信托—朱家角养老财产权信托”项目的商业模式颇具创新性。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提供基础资产托管服务,保障受益人财产安全,并从中获得资产服务收入。同时,养老运营服务公司向入住人收取服务费,提供专业的养老服务。这种模式下,老年人无需担心资产管理和养老服务的质量问题,可以安心享受晚年生活。

从消费者角度来看,养老服务信托相较于传统的养老机构会员卡、保险及产权等销售模式,具有更为清晰有效的产权归属。通过信托产品确权,消费者可以灵活选择是否转让或继承产品。信托公司还能通过主动管理,甄选专业的养老服务公司,管好受益人的养老物业资产,从而保障其利益。

与其他养老金融服务模式相比,重资产型信托服务模式在保障财产私有权、提升资产价值、产品灵活使用以及法律监管保障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然而,现阶段信托公司在开展重资产养老信托模式时仍面临一些痛点。

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不完善是其中的一大问题。由于信托财产登记与公示制度尚未建立,且《信托法》的相关制度滞后,一些信托公司在尽职调查过程中难以判断涉及低效存量物业拟改造为养老基础设施的项目的股权洁净度。因此,信托公司不得不选择以资产过户的方式操作,但这将涉及税收问题,从而制约了此类业务的开展。

税务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在设立养老信托时,初始委托人面临资产过户的高额税费成本。尽管信托设立属于非交易性资产过户,但在实际操作中,各地税务部门仍按照交易过户的税收原则执行,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委托人将物业资产开展此类业务的意愿。

随着《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的出台和实施,信托公司正不断调整业务模式,丰富信托本源业务的供给,以适应新的监管要求和市场需求。信托+养老模式的创新正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未来有望为更多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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