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象经02”七成募资违规,申港证券监督不力被罚!

   发布时间:2024-10-11 07:51 作者:江紫萱

考虑到象山经开已主动纠正错误,并于2022年4月前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未造成严重后果,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此记录纳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时,申港证券作为“21象经02”的受托管理人,因对债券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也收到了警示函。宁波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申港证券未能有效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未能发现部分募集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需履行在债券存续期内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职责。一位券商投行人士指出,券商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需持续关注公司债券的多个方面,包括增信机构的资信状况、担保物价值及权属情况等。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券商作为受托管理人通常通过发行人、银行获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这种间接方式使券商在监督过程中处于相对被动地位,较容易出现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据悉,“21象经02”私募债的募集资金原计划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回售或到期的公司债券。该债券起息日为2021年10月18日,发行总额为8.0亿元,期限为3年,利率为4.54%,将于今年10月18日到期兑付。目前,该债券的最新债项评级为AA+。象山经开成立于2012年,是宁波象山海洋产业投资集团的成员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业,实控人为象山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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