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违法发放贷款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案件由上海宝山区检察院披露。案件的核心是一位银行客户经理张某与贷款中介李某的勾结,他们共同操作了23笔中小微企业担保贷款业务,涉及金额高达1亿元,最终导致超过2000万元的贷款逾期坏账。
张某,作为某银行对公客户经理,自2015年起负责各类贷款业务。2019年,他结识了贷款中介李某,后者提议合作:李某负责招揽资质不佳的中小微企业客户,而张某则在审核材料时放松标准。为此,李某承诺每笔贷款给予张某1%的好处费。
合作期间,李某通过伪造财务报表和购销合同等手段包装客户资料。张某则负责确保这些材料符合银行审核标准,甚至对实地考察等流程也予以放宽。通过这种方式,他们成功办理了多笔贷款业务,张某从中获利30余万元。
然而,好景不长,2023年初,多笔贷款出现逾期坏账情况,涉及金额达2100万元。张某意识到问题严重,主动辞职。银行在发现其违法行为后,迅速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过调查,宝山区检察院认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国家规定,发放了数额特别巨大的贷款,并在金融业务活动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同时,李某也以欺骗手段获取银行贷款,并为了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工作人员财物。2023年9月和12月,检察院分别对李某和张某提起公诉。
法院最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1万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同时,其他涉案的公司负责人也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该银行在贷款调查和审核机制上存在明显漏洞,资金监管措施也不足。为此,检察院向银行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其健全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制度、完善资金监管及风险预警机制、并加强员工的廉洁从业教育。
银行方面在收到检察建议后,表示已经对建议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在多个方面进行了整改,以提升合规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
此案件不仅揭示了银行内部管理的漏洞,也再次提醒金融机构需加强对员工的监管和教育,以防止类似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