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泥企业自11月15日起错峰生产120天

   发布时间:2024-11-13 13:18 作者:陈丽

11月12日,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组织做好2024-2025年度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错峰生产时间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文件规定,采暖季错峰生产从2024年11月15日00:00至2025年3月15日24:00,共计120天。省水泥行业协会可以根据实际市场供求情况,通过行业内部自主协商,在非采暖季适当增加错峰生产天数,最大程度调节供需矛盾、缓解库存压力、提升行业效益,通过行业自律进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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