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再迎大礼包,购买家庭首、二套不超140平按1%缴纳契税

   发布时间:2024-11-13 20:21 作者:苏婉清

11月13日讯(记者 崔陆鹏)11月13日,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在住房交易环节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指出,一线城市140平以下的房屋税率可从3%下调到1%,其他城市税率从1.5%下调到1%;若在一线城市购房,调整后,140平以下的房屋税率契税减少了2/3;而其他城市契税从1.5%下调到1%,减少了1/3。

“过去只有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房子,契税按1%征收。而现在购买90-140平方米的房子,只要是首套房,都可以按1%征收。这将进一步降低一线城市的购房成本。”严跃进介绍称,未来市场中中大户型房子的认购有望激活,对于房企而言,应做好11月中下旬及以后的营销工作,迅速出货。

房屋增值税方面,在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据中指院测算,以北京为例,政策优化前,满两年非普宅需缴纳增值税,若现价500万元,购买时原值200万元,则应缴增值税为(500-200)/1.05*5%,即14.3万元。政策优化后满两年原非普宅也可免征增值税,原应缴增值税可全部节省。

另在土地增值税方面,税务总局也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

同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城市,对纳税人建造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继续实施免征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据了解,我国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制度,目前东部地区为2%,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5%,西部地区为1%。此次调整后,东部地区为1.5%,中部和东北地区为1%,西部地区为0.5%。

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综合来看,本次政策对于购房者、房企均将产生实质性利好,降低购房者置业成本、缓解房企资金压力,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提振购房者置业信心,10月房地产市场出现了“阶段性回稳”,财税政策接连落地有望进一步强化市场的修复节奏,助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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