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出手规范财务再保险:禁止签订“阴阳合同”,对资本补充“困难户”给予3年过渡期

   发布时间:2024-11-19 22:05 作者:赵磊

从业内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于近日下发《关于改进财务再保险监管的通知》。《通知》要求,财务再保险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签订财务再保险合同,应真实转移相关风险,不得通过财务再保险合同进行监管套利、粉饰财务指标或经营数据。(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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