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布东南亚四国光伏反倾销税率初裁结果,最高271%

   发布时间:2024-11-30 12:05 作者:郑佳

当地时间2024年11月29日,美国商务部(Commerce)宣布了对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晶体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反倾销税(AD)调查的初步肯定性裁定,对东南亚四国的反倾销税率范围在0-271.28%,其中Hanwha Qcell马来西亚反倾销税率为0。

同时,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历史进口量数据。

在此之前,2024年10月1日,美国商务部( Department of Commerce)宣布了其对来自东南亚四国(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晶体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的反补贴税(CVD)调查的初步裁定。各国的裁定结果附后。

按企业来看,

天合的泰国工厂税率最低,仅0.14%;

晶澳越南工厂、晶科马来西亚工厂分别为2.85%、3.47%;

各国的裁定税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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