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富豪孙喜双公司违约?永辉超市追讨3亿,王健林为担保方

   发布时间:2024-10-11 08:23 作者:唐云泽

资料显示,大连御锦成立于2023年11月30日,法定代表人为沈柏松,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主营业务为国内贸易代理等。该公司的唯一股东为北京一方明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后者由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值得注意的是,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孙喜双是王健林多年的好友。

按照约定,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亿元应于9月30日前完成支付。然而,截至目前,永辉超市尚未收到该转让款项。对此,永辉超市已向大连御锦及相关担保方发出加速到期通知,要求大连御锦立即支付款项,并请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公司将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追究相关方的法律责任。

事实上,购买方履约难的问题早有迹象。今年7月,永辉超市曾披露,经各方协商,拟与大连御锦、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签署《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大连御锦支付购买万达商管部分股权剩余款项的分期进度及担保措施进行调整。调整原因源于大连御锦目前存在短期资金周转困难,正积极处置资产以回笼资金用以支付交易股份转让价款。

值得注意的是,大连御锦系大连知名富豪孙喜双下属企业,而孙喜双为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的好友。此番交易,王健林也主动出面,为好友的这笔交易提供个人担保。然而,尽管有王健林等担保方的加入,大连御锦的支付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根据《补充协议》,大连御锦应向永辉超市支付的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合计38.39亿元,将分八期支付。其中,首期2亿元已于6月30日前足额支付,剩余36.39亿元将分别在2024年至2026年完成支付。然而,目前第四期款项已出现违约情况。

对于违约责任及担保,永辉超市表示,若大连御锦未按照补充协议所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任何一期转让价款的,公司均有权通知后续未付转让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购买方支付相当于全部应付未付款项的6%的加速到期违约金。同时,担保方对于《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大连御锦的全部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此次股权转让交易对永辉超市来说具有重要意义。早在2018年,出于对现金流的需求,一方集团数次出售万达商管股份,当时还在扩张阶段的永辉超市便以占领优质物业为由,从一方集团入手了万达商管的股份。2023年底,永辉超市将这笔股权卖回了一方集团,实现了溢价收益。

然而,目前永辉超市面临股权转让款未按时支付的困境,这无疑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财务压力。二级市场上,永辉超市的股价也受到此事件的影响,10月10日收盘时股价跌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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