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毕肖磊
编辑|郑少娜
10月17日,华纳药厂(688799.SH)发布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42万元。
时代投研发现,华纳药厂自2021年7月上市以来已分红3次,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2.35亿元,占其上市以来累计实现归母净利润的比例为42.26%。
持续的分红建立在稳定、充足的现金流之上,半年报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末,华纳药厂的货币资金为3.06亿元,并无短期借款,且资产负债率远低于行业均值。
但在资金充足、现金流压力较小的情况下,2023年至今,华纳药厂一再试图向资本市场募资。
今年4月17日,华纳药厂宣布其发行6.91亿元可转债批复到期失效。仅两个月后,6月17日,该公司发布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欲募资不超过5亿元补流。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其实控人控制的合伙企业。
10月17—21日,就现金充足情况下仍募资5亿元补流是否具有合理性、本次定增募资计划是否只为加强实控人控股权等问题,时代投研向华纳药厂发函及致电询问,截至发稿,对方仍未回复。
再融资节奏收紧,前次7亿元发债融资计划无疾而终
据招股书,华纳药厂于2021年7月登陆科创板,IPO募集资金总额为7.24亿元。上市不到两年,该公司再次发布募资计划。2023年3月,华纳药厂发布公告称,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6.91亿元。
然而,本次发行可转债融资计划并未成功实施。2023年4月26日,华纳药厂发布公告称,该发行可转债注册申请获得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2024年4月17日,该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发行可转债批复已到期失效。
在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之后的12个月内,华纳药厂之所以未能成功实施本次发行可转债事宜,或与2023年底至今资本市场再融资节奏收紧有关。
2023年8月27日,证监会发布《证监会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其中明确,“引导上市公司合理确定再融资规模,严格执行融资间隔期要求。审核中将对前次募集资金是否基本使用完毕,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等予以重点关注”。
2023年11月8日,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就优化再融资监管安排的具体执行情况回答记者提问时再次明确,“围绕从严从紧的把关要求,把握好再融资节奏,对再融资募集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从严把关”。
从市场反应来看,据Wind,2024年前9月,A股共计47家上市公司的再融资申请(配股、可转债、增发)获得通过,同比2023年前9月的352家大幅减少86.65%。如图表1所示,截至今年10月18日,A股各再融资渠道数量、金额同比均大幅下降。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华纳药厂可转债发行计划未能成功实施,但该公司在2024年4月17日的公告中表示,该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23年9月正式开工,该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继续按计划推进该项目建设工作。
仅两个月后,今年6月17日,华纳药厂再次发布募资计划。不过,本次募集资金并非用于上述投资项目,而是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时隔两月再募资5亿元补流,资金充足情况下募资必要性存疑
据公告,华纳药厂预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1465.42万股(含本数)股票,发行价格为34.12元/股。以此计算,该公司本次募资额为不超过5亿元。
距离上一次发行可转债计划告吹仅2个月,华纳药厂再次发布募资计划用于补流,是否由于该公司存在较大的资金压力?
从资金情况来看,据半年报,截至今年上半年末,华纳药厂的货币资金为3.06亿元,并无短期借款;流动资产总额为14.39亿元,远超流动负债总额(3.39亿元);债务结构方面,截至今年上半年末,华纳药厂的资产负债率为19.79%,远小于同期末中药行业(Wind四级)资产负债率均值32.86%,债务压力较小。
叠加前述华纳药厂上市至今稳定现金分红的情况可知,该公司资金充足,现金流压力较小。因此,该公司本次募资补流的必要性存疑。
从本次募资具体情况来看,据募资公告,华纳药厂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将由湖南华纳至臻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华纳至臻”)认购。半年报显示,华纳至臻为华纳药厂实控人黄本东控制的合伙企业,黄本东对华纳至臻的控股比例为99.9%。
据半年报,如图表2所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末,华纳药厂第一大股东为湖南华纳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华纳医药”),对华纳药厂的持股比例为39.78%;第二大股东徐燕和其兄弟第三大股东徐小强则合计持有华纳药厂16.63%的股份。
据募资公告,如图表3所示,本次发行前,黄本东通过华纳医药间接控制华纳药厂的股份比例为39.78%。而在本次发行后,黄本东通过华纳医药、华纳至臻间接控制华纳药厂的股份比例将上升至47.92%,远超第二、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将进一步稳固。
免责声明:本报告仅供时代商学院客户使用。本公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本报告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反映报告发布当日的观点和判断。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的买卖出价或征价。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围内,与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之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权。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时代商学院”,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