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解读|徽商银行违反审慎经营又被罚550万,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难直指治理问题

   发布时间:2024-11-01 20:02 作者:刘敏

——本文为“徽商银行”篇。

研究员|王晓潇

徽商银行是安徽省内唯一一家城商行,目前共有21家分行,其中16家位于安徽省内,至今年年中,全行约有1.2万名员工。据10月31日徽商银行发布的港股财务资料,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296.55亿元,同比增长2.66%:净利润为133亿元,同比增长6.4%。全行总资产1.95万亿,在全国145家城商行里排名第7位,是中西部资产规模排名第一的城商行。

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年内监管罚款超2000万

日前,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贷后管理不到位,徽商银行合肥某支行被安徽金融监管局罚款550万,再次引发市场关注。按监管信息披露日期来看,近十个月以来,徽商银行存在一系列违规受罚情况。

因违规发放贷款、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信用卡汽车分期业务风控缺位、对合作机构管控缺失等多项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以及宁波、芜湖等地监管分局,上半年已累计对徽商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出14张罚单,罚款金额超2000万元,另有25张罚单对时任相关责任人警告或处以罚款。

徽商银行南京分行还因违反反洗钱法,被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警告并处罚款350万。这些处罚均指出徽商银行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合规经营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在社会责任报告中,通过实质性议题矩阵,徽商银行展示了其认为对于该行业务发展以及对利益相关方具有双重重要性的一系列议题。徽商银行将“提升实体经济”“保持股东权益”“普惠金融”等九项议题列入高度重要议题,而传统意义上被认为与银行发展至关重要的“合规经营”与“风险管理”等未进入高度重要行列。

图:徽商银行2023年ESG工作实质性议题矩阵

目前,徽商银行在理念层面上对内控合规有较为清晰的责任划分。在2023的社会责任报告中该行表示,按照等监管要求和内控原则,围绕内控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等五要素,分公司治理、业务条线管理、流程操作三个层级,构建了内控合规风险管理系统和三道防线。

从责任归属来说,各级经营管理部门和网点,承担内部控制建设执行的第一责任。总、分行各职能部门内控管理岗与各级合规管理部门作为第二道防线,对第一道防线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向管理层报告。审计部门作为第三道防线,对第二道防线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

徽商银行表示,2023年贯彻监管要求,加快内控制衡体系建设,优化授权管理体系与调整业务发展动态,多措并举防控案件风险,优化员工行为管理机制,深化合规培训宣传等。“徽行合规”企业微信发布400余期合规培训动态,营造良好合规氛围。

然而,在措施的详细内容以及实际效果方面,徽商银行未能给出明确呈现,这使得公众难以确切评估这些内控措施对银行内控合规的实际积极影响,无法判断其在降低风险、提升合规水平等方面所发挥的具体作用。

董事、监事“超期服役” 股东分红提案被否决

2019年,徽商银行在安徽证监局辅导备案,启动申请回A上市进程。截至2024年10月,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已发布至第二十期。

在10月份最新一期的进展报告中,徽商银行的IPO辅导券商中信证券、国元证券表示,公司仍然存在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未解决、职工持股不符合监管规定等公司治理问题,并存在主要股东股权诉讼纠纷。

根据徽商银行公司章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在10月31日徽商银行港交所公布的最新董事名单里,徽商银行董事会共16名董事,至今年11月,有11人“超期服役”。徽商银行第四届董事会于2018年底选举产生,至2021年底已经届满,但至今已近三年仍未召开换届。公司监事会也存在同样的情况,7名成员有5人“超期服役”,且监事会届满已近三年仍未召开换届。

根据2024年半年报,徽商银行第一大股东为存款保险基金,持股11.22%,第二大股东中静合并持股10.59%,还有近43%的股权由安徽多家国资企业分散持有。第二大股东中静已多次因利润分红与徽商银行产生分歧。

今年6月,徽商银行发布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分红比例15%,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1.46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约人民币20.28亿元(含税)。

但在股东大会前夕,公司第二大股东中静向董事会提出的临时提案,要求提高分红比例至30%,并追溯至2016-2022年分红。中静在提案中表示,15%的分红与徽商银行的业绩表现、行业地位、形象严重不匹配,也打击了广大长期坚守、支持徽商银行的中小股东的信心。

但在随后的股东大会表决中,两项要求增加分红的提案都以超过59%的股东反对比例未获通过。

图:周年股东大会上对补充提案的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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