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三部门: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

   发布时间:2024-11-14 18:05 作者:郑佳

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从启运地启运报关出口,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承运,从铁路转关运输直达离境地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号)第二条“政策适用范围”的“(一)启运港”中新增无锡(江阴)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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