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2亿元!6名前员工及国家级“小巨人”,被A股公司起诉侵害商业秘密

   发布时间:2024-12-06 06:18 作者:朱天宇

12月5日晚,高德红外(002414)公告称,公司作为原告,就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简称“珏芯公司”)、毛剑宏及公司6名前员工侵害公司商业秘密一案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请由被告向公司支付经济损失2亿元及公司为维权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鉴定费用等合理费用。

根据公开资料,珏芯公司在今年下半年获得了第六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称号。高德红外表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该案。同时公司申请了财产保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冻结珏芯公司、毛剑宏及公司六名前员工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及理财产品、不动产等2亿元。

高德红外在公告中称,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红外探测器研发生产商,历时十年、经自主研发、投资数十亿搭建起多条完整的探测器研发、批产线,其全套探测器生产技术、工艺流程是公司赖以发展的核心技术,为公司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公司对上述技术秘密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以确保相关技术的保密性。

被告中的6名前员工分别从事探测器材料、衬底、制冷机、芯片、封装的研发和制作等完整生产流程,在工作期间知悉并掌握了公司相关商业秘密,上述人员通过毛剑宏的招揽,从公司离职后携带公司的上述商业秘密成立了珏芯公司,使珏芯公司在完全不符合行业规律的时间内建成、投产相关生产线,并生产出与公司高度一致的产品。高德红外认为,上述行为构成了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侵害。

高德红外表示,6名前员工的行为存在违反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法律要求及上述人员与公司签订的有关保密协议的约定,披露、使用和允许珏芯公司使用其所掌握的公司的商业秘密的行为;珏芯公司、毛剑宏明知上述违法行为,仍存在大肆非法使用公司商业秘密并获利的行为,以及珏芯公司对公司采取挖角以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上述被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最保守估计为人民币2亿元。

企查查显示,珏芯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20日,位于浙江省丽水市,注册资本3.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毛剑宏。丽水经济开发区的官方公众号曾在今年9月这样介绍珏芯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是最早落户丽水特色半导体‘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并率先投产的企业。作为一家半导体全产业链高科技企业,公司专注于攻克高性能制冷红外探测器技术,夺得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最高奖等荣誉”。

丽水经济开发区最近一次提到珏芯公司是今年11月6日,文章中介绍“浙江珏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实验中心收到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被认定为制冷红外探测器的国家认可实验室”。

文章中还写道,“珏芯微电子实验中心是企业下设的检测技术机构,主要从事红外探测器性能测试及环境和可靠性试验,可提供红外焦平面探测器、杜瓦和电工电子产品三个方向的检测服务”。

对于此次诉讼,高德红外在公告中表示,请求判令各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禁止珏芯公司利用原告的商业秘密生产或销售一切相关产品、提供一切相关服务。同时,判令被告销毁利用原告的商业秘密生产的一切相关产品,判令被告销毁专用于侵害原告商业秘密的产品制造的模具和设备。

根据财报数据,前三季度高德红外实现营业收入18.12亿元,同比增长12.38%;归母净利润5021.23万元,同比下降82.42%。高德红外表示,本次诉讼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最终该诉讼的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校对:王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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