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股份回应代销信托产品涉诈骗案:未签署阴阳合同,将上诉

   发布时间:2024-12-11 20:31 作者:沈如风

近期,湘财股份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其子公司湘财证券涉及媒体报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进行了详细回复。回复中,湘财股份明确表示,湘财证券并未与相关方签署所谓的“阴阳合同”,也未为任何违法行为提供协助。

根据湘财股份发布的公告,媒体此前报道称,湘财证券在代销云涌系列信托产品时,明知融资方资金链紧张,却仍协助其进行借新还旧的操作,并涉嫌合同诈骗。对此,湘财股份表示高度重视,并立即进行了内部自查。

自查结果显示,湘财证券与云南信托签署的代销协议中,并未涉及具体的财务顾问服务内容。同时,在相关的刑事案件调查中,湘财证券及其工作人员也并未受到任何刑事措施的采取。湘财证券进一步确认,其并未与相关方签署任何违规合同,也未协助任何违法行为。

湘财股份还指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前期的信息披露也无需进行补充或更正。对于媒体报道中涉及的聊天记录事项,湘财证券表示,虽然与云南信托签署了代销主协议,并约定了代销费用,但其中的一部分费用是通过财务顾问费形式收取的,这是与云南信托商定的结果。

然而,湘财证券强调,《财务顾问框架协议》仅为框架性约定,并未具体约定为涉案项目提供财务顾问服务的事项,也缺乏实质履行内容。因此,湘财证券并未提供过任何财务顾问服务。

此次湘财证券与云南信托的纠纷,也再次将备受关注的“300亿承兴系诈骗案”拉回了大众视野。据悉,该案始于2023年9月,当时湘财证券收到了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共计10起案件,涉案金额约为16.78亿元。原告云南信托起诉湘财证券因承兴系诈骗案导致的经济损失,以及湘财证券作为代销机构可能承担的责任。

云南信托发行的云涌产品信托产品与湘财证券旗下的资管产品均涉及承兴系控股的300亿诈骗案。其中,湘财证券损失9亿余元,云南信托损失15亿余元。近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判定,湘财证券需对罗静旗下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对云南国际信托约3.4亿元的支付义务承担约56%的补充责任。

不过,湘财证券表示,在诉讼事项过程中,其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该案件尚在一审判决上诉期,判决尚未生效。湘财证券将依法提起上诉,并表示案件的最终结果应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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