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对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显示,该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能真实反映其经营状况,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具体而言,隋龙和侯朋立作为时任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河北银行保险部本部副总经理和部门经理,对财务数据不真实负有直接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河北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相关规定,对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对隋龙和侯朋立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6万元罚款。
此次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4年9月6日,由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负责执行。这一处罚再次强调了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