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旨在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并加大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力度。
该指导意见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在安全可靠供应和传统能源替代方面的具体要求,同时针对工业、交通、建筑以及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提出了加快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的措施。
根据意见,到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消费量预计将达到11亿吨标煤以上,显示出积极进展。进一步地,到2030年,各领域将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全国消费量有望达到15亿吨标煤以上,为实现碳达峰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意见强调了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的重要性,包括全面提升供给能力、促进大规模输送和消纳利用、加强供需互动以及发展灵活资源等方面。
在重点领域的可再生能源替代应用方面,意见提出了具体举措。在工业领域,将推动工业用能绿色低碳转型,并探索建设风光氢氨醇一体化基地。交通领域则着重于加快交通运输与可再生能源的融合,推广电动船舶和航空器应用。建筑领域将深化可再生能源的集成应用,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同时,意见也关注农业农村领域,提出支持农业农村用能清洁化现代化,推进可再生能源供热替代煤炭散烧。
意见还鼓励可再生能源在数据等新兴领域的应用,推动新基建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融合发展,提高新能源电力消费占比。
为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创新,意见提出开展深远海漂浮式海上风电、绿色直供电等试点,并支持园区、企业等开展高比例新能源试点。同时,鼓励跨行业融合和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促进商业模式创新。
这一系列举措显示出国家在可再生能源替代方面的坚定决心和全面布局,有望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绿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