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合肥宁国路支行被罚550万元,涉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

   发布时间:2024-10-23 20:03 作者:苏婉清

10月23日讯,10月1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宁国路支行进行了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宁国路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贷后管理不到位。这一行为违反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宁国路支行作出了罚款5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一决定旨在维护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处罚再次提醒了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审慎经营规则,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各项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同时,也警示了其他金融机构要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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