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适老化改造(含产品和服务)“焕新”活动实施细则》印发

   发布时间:2024-10-25 12:00 作者:吴婷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印发《上海市适老化改造(含产品和服务)“焕新”活动实施细则》,其中提到,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在“焕新”活动期间享受相应“焕新”补贴,补贴比例为“焕新”合同约定的改造总金额的30%,每户最多补贴3000元(不含配套服务费)。其中,符合本市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补贴条件的老年人家庭仍可按原渠道另行申请改造服务,并按原补贴标准享受相应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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