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嵊州:已结顶新建存量商品房不高于备案价8.5折出售给住房困难家庭,财政再补贴25%

   发布时间:2024-10-29 18:02 作者:周琳

根据嵊州发布消息,浙江省嵊州市将从11月1日起开展“住有所居”购房活动,开发企业已结顶的新建存量商品房(住宅)以不高于备案价8.5折且不高于近三个月网签成交均价,出售给住房困难家庭,在此基础上市财政给予购房款2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不能直接抵扣首付款,且仅限于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不包含车库、车位、储藏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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