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华集团高管遭通报批评,10亿借款事项未及时披露成主因

   发布时间:2024-11-13 19:28 作者:沈瑾瑜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对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际华集团”)及其多名高管进行了通报批评,主要因其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此次纪律处分决定书编号为208号,明确指出际华集团未能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违反了市场透明度和投资者利益保护的相关规定。

据上交所的处分决定书,际华集团的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未及时披露相关借款事项,特别是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借款;二是募投项目延期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具体而言,际华集团在转让子公司股权及债权过程中,对陕西际华园的借款事项未按时披露,且在交易完成后才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多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按预定日期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也未及时履行延期审议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此次通报批评涉及的高管包括时任董事长吴同兴、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夏前军、时任总会计师刘改平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邱卫兵。上交所表示,这一纪律处分决定是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实施办法作出的。

近年来,监管层对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的要求不断提升,执法力度也随之加强。据统计,年初至今,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沪深北交易所已对880家A股上市公司的违规行为发布了超过1800条处罚信息。其中,信息披露违规案例占比最高,接近五成。这表明,监管层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透明度越来越重视,旨在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际华集团是新兴际华集团所拥有的三家上市公司之一,其他两家分别是新兴铸管股份和海药股份。新兴际华集团是一家大型国有独资公司,业务涵盖冶金、轻纺、装备、应急、医药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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