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胃仙原MCN公司股权曝光,游絮犯职务侵占罪获刑8年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24-11-16 10:23 作者:江紫萱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职务侵占案做出了终审判决,被告人游才梅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同时被责令归还所侵占的公司资金和网络账号。游才梅曾自称是知名网红IP“浪胃仙”的创始人。

根据天眼查App的信息显示,浪胃仙原MCN机构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其注册资本为100万人民币,由游才梅和重庆风云互娱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股40%和60%。重庆风云互娱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包括彭祺、嘉兴米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彭祺同时担任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涵盖演出经纪、网络技术推广、影视策划等多个领域。在知识产权方面,该公司曾尝试注册多个“浪胃仙”和“大胃王浪胃仙”商标,申请涉及广告销售、餐饮住宿、食品等不同的国际分类。然而,目前仅有方便食品类的“大胃王浪胃仙”商标处于注册状态,其他申请均已被驳回,现处于无效状态。

此次游才梅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刑,不仅对其个人的声誉和事业造成了重大影响,也对浪胃仙这一网红IP的未来发展带来了不确定性。该案例也警示了网络红人及其背后的运营团队,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商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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