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聚飞光电”)因多项管理不规范问题,遭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的处罚。聚飞光电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被责令改正和出具警示函。
据深圳证监局发布的文件显示,聚飞光电存在的问题包括自有资金理财不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不严格、未按规定审议和披露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以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存在缺陷。特别是在自有资金理财方面,聚飞光电未能及时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且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超出了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聚飞光电的议案中对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期限授权不明确,且实际操作中购买了多个非保本型理财产品。聚飞光电还未能按规定审议和披露与关联方的共同投资事项,以及部分内部管理制度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
深圳证监局对此表示,聚飞光电在公司治理、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规范运作问题,并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邢美正、时任总经理高四清、董事会秘书于芳,因对上述信息披露问题负有主要责任,也被出具了警示函。
聚飞光电主营业务为LED封装,产品广泛应用于背光及显示等领域。尽管面临监管处罚,但聚飞光电的业绩仍呈现增长态势。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22.08亿元,同比增长19.44%;净利润约2.28亿元,同比增长25.83%。
截至11月25日,聚飞光电股价微跌0.15%,报6.74元/股,总市值9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