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有为”)在上交所主板IPO审核进程中取得了重要进展,其审核状态已更新为“提交注册”。此前,该公司已于12月6日顺利通过上市委会议审核。
天有为作为国内汽车仪表领域的领军企业,其业务涵盖了汽车仪表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服务等多个环节,并逐步向智能座舱领域拓展。公司的快速成长离不开国内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同时也带动了相关零部件企业的快速增长。
然而,在公司的快速发展过程中,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据招股书披露,天有为在设立初期就存在股权代持问题。2003年,公司前身天有为有限由王文博、吕文芳和王桂茹共同设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在工商登记注册时,王桂茹代吕冬芳持有公司20%的出资额。2009年,王桂茹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转让给吕冬芳,从而解除了双方的代持关系。但这一过程中缺乏正式的书面协议和银行记录,引发了上交所对公司股权代持合法合规性的问询。
天有为在回复中表示,代持系基于亲属间的信任关系,未签订正式协议,因此解除时也未签署书面协议。但这一解释并未完全消除外界的疑虑,毕竟在缺乏正式协议和银行记录的情况下,口头约定在法律上的效力难以保障。
天有为的股权结构还呈现出高度集中的特点。招股书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博、吕冬芳夫妇分别直接持有公司53.60%和32.54%的股权,合计控制公司91.94%的表决权。不仅如此,公司的股权结构中还存在大量的实控人家族成员间接持股的情况。这种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容易引发“一言堂”现象,如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在业务层面,天有为对大客户现代汽车集团的依赖程度较高。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对现代汽车集团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持续在50%以上,且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这种高度依赖的关系不仅增加了公司的业绩风险,也引发了监管层对公司业绩增长可持续性的担忧。
在IPO申报前夕,天有为还成功处理了一起与柳州分公司原负责人彭超云的大额诉讼纠纷。该起纠纷的起因是双方在合作经营期间对入股价格存在不同理解,导致彭超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分红款及费用。经过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天有为实际控制人王文博、吕冬芳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无偿转让给彭超云,从而解决了这一纠纷。
尽管天有为在IPO进程中取得了一系列进展,但公司仍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方面,公司需要解决历史遗留的股权代持问题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另一方面,公司还需要降低对大客户现代汽车集团的依赖程度,以减轻业绩风险。公司还需要应对市场竞争和技术变革带来的挑战,不断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天有为在提交注册后能否成功发行上市,仍需等待监管层的进一步审核和市场的检验。但无论如何,作为汽车仪表领域的领军企业,天有为的发展前景仍然值得期待。